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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

 
 
 
          

法国养老体系和养老市场报告(上)
发布时间:2014-05-24 编辑:贺英

来源:中国贸促会驻法国代表处
 
一、法国人口结构分布的基本情况

在欧洲联盟成员国之中,法国是一个人口自然增长率较高的国家。

根据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INSEE)发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止到2013年1月1日止,法国本土总共有6370万居民,海外省总共有190万居民,再加上马约特(自2011年3月底以来成为海外省)的20万居民,法国全国人口达到6580万人,比上一年增加了30万,增幅为0.47%。

2012年,平均每个法国育龄的妇女生育2.01个小孩,连续5年保持稳定状态,在欧盟国家位居第二,仅次于爱尔兰。但仍低于维持人口规模正常更迭所需的2.1标准水平。在全球发达国家中,法国是唯一没有因金融危机而大幅降低生育率的国家。

2012年,法国男性的人均预期寿命为78.4岁,与前几年相比基本上保持稳定状态;法国女性的人均预期寿命则减少了两个月,降至84.8岁。

2012年,法国育龄妇女生育头胎的平均年龄继续延后,达到30.1岁,在10年之中延长了一岁,比八十年代更是推后了两年之多。

二、法国是一个人口老龄化问题
较为突出的国家

法国在欧盟成员国中人口老龄化问题较为突出。法国早在1985年便成为一个老龄化国家,目前退休总人数超过1500万,在全国人口总数之中所占比重已高达23.8%。法国人口老龄化问题体现在65岁以上人口数量的大幅度增长,目前法国本土6370万人口中,65岁以上老人所占的比重高达19.1%之多,75岁以上老人的总数也已升至560万,与10年前相比增加了三分之一左右。预计到2015年,法国80岁以上的老人将达200万;2020年,将进一步扩大到400万。

法国国家统计及经济研究所预计,到2050年1月1日法国60岁以上人口与20至59岁人口的比率为7比10。人口快速老化的背景,促使法国政府高度重视养老问题,法国退休老人因而过得舒适安逸。

三、法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历程

法国退休后生活风险的社会化分摊可以追溯到19世纪初的工人互助组织,但是制度化的养老保险是从19世纪中期公共部门养老金制度而起步的,1946年法国政府颁布了《社会保障法》,开始将养老保险的受益对象扩大到全体公民。

法国养老保险体系具有高福利性质,目前已经形成一个全面覆盖、差别分类的普惠型养老保险制度。根据社会上不同行业和阶层人士的具体状况,法国养老保险体系逐渐形成了由四大制度构成的基本养老制度格局:1、“普通制度”,涉及所有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私营部门的受薪人员、学生和个人投保者;2、“农业制度”,涉及所有农业经营者和农业受薪人员;3、 “自由职业制度”,涉及手工业者、企业家、自由工商户以及自由职业者;4、“特殊制度”,涉及公务员、军人、地方公共机构人员、铁路、公交、水电局等国有企业的雇员,以及矿工和海员等。在法国就业人口中,普通制度、农业制度、自由职业制度、特殊制度这四个制度的覆盖率分别是49.20%、11.65%、20.98%和18.17%。

法国养老保险的资金运作主要采取现收现支的体制。在全国范围之内高度统一地进行强制性的基金征收,集中管理。基金征收由“社会保险和家庭补助征收联合会”负责,在地方设立的具有私营性质的收费联盟则具体收缴。私营部门根据在企业注册时就记入统一的企业管理电子信息系统自觉申报缴费,并对雇员承担的部分负责代扣代缴。如不按时缴纳,联盟立刻发函督促,并处以每天1‰的滞纳金。法国基金征收的总收缴率高达98.5%,其中93%由企业自觉按时缴纳。

在基金拨付上,由“社会保障中央基金管理局”协调安排。每月各地征收联盟将征集到的保险费和财政拨款汇入社会保障中央基金管理局的专门账户。基金管理局根据实际需求,拨付到养老保险全国基金会的专门账户。再由养老保险基金会直接汇入每个投保人的银行个人账户上,基本上能够保证按时拨付。

在基金管理上,由独立于国家之外的带有私营性质的公益部门养老保险全国基金会进行经营,实行收支两个机构、两条线管理,各司其职,互相监督和制约。基金会采取理事会的管理形式,工会和雇主委员会联合组成理事会共同管理。目前,从法国整个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来看,四分之三的资金来自雇员和雇主按工资比例强制性缴纳的社会分摊金,其余的四分之一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收入。

2010年之前的法国养老保险法案规定,法国受薪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届时退休者即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法律同时又规定,受薪人员必须交满16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才能享受全额退休金。也就是说,只有从20岁起不间断地工作整整40年,才能够在60岁退休时领取全额退休金。如果没有交满160个季度的养老保险费而在60岁至65岁之间申请退休,每少一个季度就会被扣除1.25%的份额,最高扣除额可达75%。但是,缴纳养老保险费季度数不足的人,如果他坚持到65周岁时再申请退休,就可以享受全额退休金。法国受薪人员的退休金标准,则依据其职业生涯之中工资收入最高的25年期间的年均工资的一半来计算。干部还要强制购买补充退休金,其金额最高可以达到和基本退休金相当的金额。

普通职工在退休之后收入会大大下降,达到原收入的50%至60%即很不错。大部分法国退休者每月可领取1400至1600欧元的养老金。目前法国普通工薪阶层的平均月净工资收入为2082欧元,白领受薪人员的平均工资为3950欧元,而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一般为工资额的50%至70%。此外,在法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建立了最低养老保险金制度,对于那些没有收入或者收入不够维持生活的老人,国家会发放老年保障金,标准大体上是一个人每月650欧元,一对夫妇每月1000欧元。享受老年保障金的人,医疗费可以100%报销。

随着财政赤字的不断扩大,政府财政预算压力日益增大,致使法国政府从上世纪末开始逐步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调整,不断提高法定退休年龄,降低养老金的给付标准。其改革进程体现了三个特点:1、坚持现收现付型保险的根本地位;2、注重保障弱势群体的养老利益、;破除公共部门的养老特权。

自1993年巴拉迪尔担任总理,法国政府即开始对于养老保险体系进行调整和改革;2003年菲永任总理以来,通过了一系列的改革法案;萨科齐任总统期间,于2010年强行通过了将法定退休年龄由60岁提高到62岁的法案,将可领取全额养老金的退休年龄从65岁提高到67岁,同时将缴纳退休金的年长提高到41年。并规定1953年和1954年出生的受薪人员的法定退休标准为165个季度,即受薪人员必须满足41年零3个月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才能够享受到领取全额退休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