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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黎地区物业管理公司收费连续两年明显增加
发布时间: 2016-06-17 来源:欧洲时报 作者: 周文仪 编译


【欧洲时报周文仪编译】大巴黎地区不动产经纪人及销售代理人联合会(FNAIM)的观察所6月16日指出:2015年大巴黎地区楼房共同房产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SYNDIC)收取的各项杂费中,房产管理公司的报酬(HONORAIRES)连续两年明显增加,业者把收费上涨归咎于《住房出租买卖管理与城建翻修规划法》(ALUR)。

观察所的调查指出:总体来说,与2014年相比,去年首都的物业管理杂费减少了2.5%,由于去年冬季天气温和,暖气开支因此下降。

2015年杂费总额为平均每平方米36欧元,平均一个房产份额2022欧元。在上涨的开支项目中,共同房产管理公司的报酬(占杂费总额的13%)再涨11%,2014年已经涨了6.3%。该联合会把费用上涨归咎于《住房出租买卖管理与城建翻修规划法》中的一些措施的“累积效果”。

这套法律于2014年3月24日生效,法律规定:共同房产管理公司必须实行竞争原则和使用规范合同,在规范合同上必须列出房产管理公司日常管理业务中收取的“定额报酬”所包含的基本服务内容。

大巴黎地区FNAIM联合会连续第二年把收费上涨归咎于这个“共同房产管理公司的新式合同”,指责它引起共同房产管理公司的“一些文件打印费而费用不能收回和设立外联网(企业间网路,Extranet)”。

另外,法律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必须设立施工基金(为未来施工的一种储蓄账户),共同房产管理公司已预先开始向共同房主收费。

在巴黎同房产管理公司收取的费用中,其他上涨的项目还有“各项税捐”(2015年猛升47.3%,但这个项目只占杂费总额的5%)。共同房产管理公司雇用的员工的工资(占总额的31%)增加了8%。

由于气候温暖,原料价格和节能工程费下降,去年在杂费中开支降幅最大的项目是暖气(占杂费总额的20%),大幅减少了24%。另外保险费减少了10.8%,电梯维修费减少了19%。